【聯邦銀行】2018 Q1 三大Pay 「幸福暖暖」活動攻略


2018年的第一篇文章,熱騰騰的暖暖文章,在此奉上!



※2017.01.17更新:新增解任務良方:GOMAJI APP

對我來說,聯邦銀行是一很特奇特的銀行。我指的是「信用卡」活動設計與推廣的部份,非常的奇葩-老是把活動設計得很複雜!然後有一堆陷阱,你一不小心可能就犯了錯,回饋就拿不到了,很精明吧!賺了你的刷卡額,但卻不用給你刷卡金。

所以,這篇文章就是要來幫大家打預防針的,快來看看,然後開始參與活動吧!

一、2017年活動回顧

人家說,溫故而知新。故在這邊先羅列去年(2017)的攻略,若你有興趣,也可以點擊參考參考:


二、活動規則

  • 活動期間:107/1/1-107/3/31

  • 活動內容:大國際行動支付使用聯邦卡新增一般消費單筆50元(含)以上,即可累積1次幸福暖暖,每日上限累積3次幸福暖暖,累積幸福暖暖滿5次(含)以上即可兌換各級門檻贈品。(註1:歸戶每月限兌換乙份贈品,每日中午12:00至21:00開放兌換。註2:贈品以實物為準。)




  • 活動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以正卡持卡人為參加活動之名義人,正、附卡交易合併計算
  2. 聯邦卡係指聯邦銀行信用卡。
  3. 本活動消費金額之計算係以交易日介於活動期間之消費,且活動期間之消費商店應於次月10日前完成請款。交易日以帳單所載之『消費日』為準,幣別以新臺幣計,參與本行分期活動以消費總金額計算(計認列1筆),不包含活動期間前交易之分期每期出帳金額,如購物網站採「購物車」機制結帳,請款方式則依各網站作業為準。
  4. 幸福暖暖累積次數不與2017年三大國際行動支付之「幸福時光活動」消費累積次數合併計算。
  5. 活動內容:
    幸福暖暖
    幸福暖暖參加資格:三大國際行動支付(Apple Pay、Samsung Pay或Android Pay)使用聯邦卡單筆消費滿50元(含)以上計算次數乙次。
    幸福暖暖次數需於消費入帳後始計算,活動期間次數可累積,三大國際行動支付合計每日最高累積3次幸福暖暖。每月歸戶限兌換乙份,每日中午12:00至21:00開放兌換,當月未兌換視同放棄該月兌換資格,不得合併至次月使用,未使用之幸福暖暖次數則持續累計至次月兌換。
    活動期間商店應於4月10日前向本行請款,方得納入活動計算,活動贈品兌換期限至4月30日截止。

    例1:小美1/5使用Android Pay消費50(含)元以上2次、Samsung Pay消費50(含)元以上2次,因每日最高累積3次幸福暖暖,故小美1/5累積3次幸福暖暖。

    例2:小美1月份累積20次的幸福暖暖,於1月兌換「City Café大杯熱拿鐵1杯」,扣除5次幸福暖暖,剩餘15次,2月份累積5次,總計累積20次幸福暖暖,於2月可兌換「City Café大杯熱拿鐵5杯」。

    例3:小美2月份累積60次的幸福暖暖,2月未進行兌換,於3月份累積15次幸福暖暖,總計累積75次幸福暖暖,現欲兌換「City Café大杯熱拿鐵1杯」及「頂級雙人湯屋券」,依活動辦法歸戶每月限兌換乙份,故僅能擇一品項兌換,因此小美僅能兌換「City Café大杯熱拿鐵1杯」或「頂級雙人湯屋券」二擇一。

    幸福暖暖次數扣除後,其餘次數可累積至次月兌換,活動結束後未兌換之次數即視同放棄,於網頁兌換完成後,贈品兌換序號(電子兌換憑證)將於次月月底以簡訊方式寄送於正卡持卡人手機;璞石麗緻湯屋券、台中日光溫泉會館以實體票券寄至正卡持卡人帳單地址。

    活動期間各獎品品項限量提供,如該贈品已兌換完畢,恕無法兌換。

    贈品兌換序號(電子兌換憑證)與實體票券僅限使用一次,持卡人務必善盡保管責任,並謹慎使用,若轉讓贈品兌換序號(電子兌換憑證) 、實體票券予他人使用,即表示同意該贈品兌換序號(電子兌換憑證) 、實體票券所載之注意事項,若該贈品兌換序號(電子兌換憑證) 、實體票券因轉讓而已被使用,造成持卡人本人無法使用,或因持卡人個人因素如刪除或遺失,請由持卡人自行負責,恕不補發。

    該贈品兌換序號(電子兌換憑證) 、實體票券以實物為準,不得要求更換或折讓現金,如有不可歸責於聯邦銀行之事由致無法提供者,聯邦銀行有權將贈品變更為其他同等價值之刷卡金或贈品。

    歡慶週年加碼禮

    Apple Pay用戶獨享聯邦卡友於活動期間新加載Apple Pay即獲得抽獎機會乙次,使用該新加載之聯邦卡以Apple Pay不限金額交易乙次再獲得抽獎機會乙次;消費兩次即獲得2次抽獎機會,以此類推。

    每月抽獎次數歸戶上限3次,不得累積至次月做抽獎,每月均需消費以累積抽獎次數,活動期間最高累積9次抽獎機會。

    例1:小明在1/1前Apple Pay已經有一張聯邦樂活卡加載,於1/5在新申辦一張聯邦微風卡並加載至Apple Pay,小明因此獲得乙次收獎機會,並於2/2、2/3、3/3使用新加載之聯邦卡以Apple Pay消費,3/4以1/1前加載之聯邦卡消費,活動期間內以新加載之聯邦卡消費再獲得抽獎機會,因此小明總共擁有4次抽獎機會。

    例2:小明於活動期間內,刪除了1/5新加載之聯邦樂活卡,並於3/6再次加載,因活動期間已經加載過的聯邦樂活卡再次加載視為舊戶,因此新增交易不會再獲得抽獎機會。

    不限金額交易所累積之抽獎機會需待交易入帳後始得計算,商店應於每月月底前向本行請款。

    獲獎之實體贈品需完成領獎手續,本行將依您所留存之地址做該品項寄送,若因資料不全或未回覆導致無法寄件成功,將視同放棄領獎權利。

    獎項Bon125僅含實體機車,不含任何手續費、各項稅款、各項保險、與任何配件責,恕不補發。

    獲獎之刷卡金限折抵次月Apple Pay使用聯邦卡之消費,並於次次月15日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未抵扣完則歸零。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當年度中獎金額累計超過新台幣1,000元,將列入本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非本國籍者不限中獎金額,一律代扣20%所得稅。
  6. 活動期間所有贈品如已兌換或抽獎完畢,恕無法提供。寄送地區限台、澎、金、馬,領取贈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恕無法給予任何證明或補償。贈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贈品一經拆封使用後,若非產品本身瑕疵,恕無法辦理退換貨;如未收到贈品需於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反應,逾期恕無法受理。持卡人收到贈品後若有非人為損壞之瑕疵,請於7日內與本行客服聯繫,逾期恕無法受理。贈品以實物為準,不得要求更換或折讓現金,如有不可歸責於聯邦銀行之事由致無法提供者,聯邦銀行有權將贈品變更為其他同等價值之刷卡金或贈品。
  7. 聯邦銀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及中獎情況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形〉,對蓄意偽造、詐欺或其他不正當之方式意圖兌領之特約商店及持卡人,聯邦銀行除有權撤銷其中獎資格或排除其參與本活動外,並得保留法律追訴權:
    (1) 特約商店之負責人、受雇人及其有親屬關係人於自行開設或受雇之特約商店內消費。
    (2) 分割交易金額:將單一交易金額或同一購物車之商品分割為數筆,分別利用二筆以上之刷卡交易完成(即俗稱分刷)。
    (3) 疑似異常交易行為之多筆交易:如刷卡消費過程異於過往消費習慣或一般社會通念,以密集或違反常規之刷卡行為採購煙酒類、券類商品或其他易於融通變現之商品。(4) 同一日於同一特約商店3分鐘內有3筆以上交易或30分鐘內有5筆以上之刷卡交易者。(5) 該交易為融資性交易或其他不實交易而有詐欺本行之情形。(6) 聯邦銀行對兌獎事宜如有疑義,持卡人應提供交易憑證如發票簽帳單等資料,如拒絕提供者、不願接受調查或其他配合事項者。
  8. 新增一般消費定義:為一般刷卡消費及一般郵購交易,惟排除下列交易:
    (1) Visa金融卡、商務卡(個人商務卡之交易仍得參加本活動)、採購卡所為之交易。
    (2) 分刷交易:將單一交易金額或同一購物車之商品分割為數筆,分別利用二筆以上之刷卡交易完成者。
    (3) 其餘排除詳見聯邦信用卡網站(4) 該交易經取消、退貨交易及退貨之原請款交易、非持卡人本人所為之交易、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交易、違反國際組織相關規範之交易、非真實之融資性交易或其他不實交易。
  9.  凡於活動期間、刷卡金回饋前後或贈品兌換前後,移除行動支付加載;信用卡正、附卡有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結清銷戶、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參加債務協商、聲請更生清算或破產、到期不續卡、取消交易或其他聯邦銀行依信用卡約定條款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之情形者,聯邦銀行得撤銷其兌獎或回饋資格,已回饋者將於次期帳單扣回等值金額。
  10. 如有未盡事宜,聯邦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聯邦銀行信用卡網站活動網頁公告後實施。




哇,大家看完條款,是不是也跟我一樣,頭昏眼花了呢?我整理了幾點注意事項,供大家參考:

三、活動解析

  • 這活動的目的是讓你習慣用聯邦卡支付,故天天刷卡支付,天天都可累積暖暖點數。

  • 之前是任刷一筆不限金額,2018年起,門檻調高到50元。我想一定是因為一堆人看了我的文章後,都只刷1元的關係吧(汗)
  • 一天最多三筆,故要參加活動的朋友,得注意:你的任務就是一天裡,拿手機去刷三筆不低於50元的交易。
  • 條款裡有說明拆刷、同一時間內的密集交易,是被禁止的:「同一日於同一特約商店3分鐘內有3筆以上交易」。故解套方式是,你要多跑不同的店家消費,或是找可以刷卡儲值的店家,分多次進行。比如說,連續儲值50元兩筆,接著去賣場逛5分鐘後,再來儲值第三筆50元。即可達成任務。
  • 三大國際行動支付的刷卡次數,現在是統一計算。之前是各個不同的活動分計、分別兌換對應商品。所以,競爭又更激烈了!
  • 商品數量沒上限!?我在猜,應該要等到1/15 開放兌換後才能知道正確的數量,畢竟,大家上一檔GP的 GoPro真的是搶瘋了!我自己都沒有搶到T.T
  • 第一季活動只有三個月,也就是只能兌換3次:「每月歸戶限兌換乙份」。如果你每一個月都要拿到CP值最高獎項,那你得刷滿150筆,以1天累積3筆來計算,到2/19之前,天天都要出門解任務~如果以最低50元計算,刷150筆 = 7500元,可以得到泡湯券三組!

四、活動攻略

當大家看完上面的分析後,大概也知道這檔的CP值超高的吧?只要天天去做消費,1/18左右就可以換到第一張溫泉券囉!整個活動最多可以兌換三組,不管是送禮自用,都是CP值很高的選擇喔~

以個人的經驗談,家樂福禮物卡又可以拿出來用啦!經測試,家樂福禮物卡已經可以儲值百元以下的金額囉!


如果您不想亂花錢,那麼每天固定儲值50元三筆,整個活動下來就多儲了7500元,但卻可以換到泡湯券,何樂而不為呢?只是天天跑賣場,實在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就是!

 另一個我想到還不錯的解任務方式,就是下載Gomaji APP,在裡面


還沒有下載GOMAJI APP嗎?


 

現在填上「省錢記事本」邀請碼:H445C,還可以多拿100點喔~


下載完APP後,就可以開始挑選商品啦!

PS.在GOMAJI網頁版結帳無法選擇Apple Pay。
故,請您務必下載App,登入會員後,才有「Apple Pay」結帳的選項喔!


 如果您有不錯的店家刷卡儲值系統,也很歡迎跟我分享喔!


五、同場加映:抽獎

聯邦銀行為了鼓勵大家多多綁卡,所以推出綁新卡加碼抽的活動:


每月抽獎次數上限3次,不得累積至次月做抽獎,每月均需消費以累積抽獎次數,活動期間最高累積9次抽獎機會。
所以啦,如果全世界的人都有參與上面的「暖暖」活動,那每一個人的抽獎次數,其實都是一樣的,一個月抽3次,整場活動抽9次。

抽獎,就是各憑本事、各憑運氣囉,只要記得在當月把抽獎次數給用掉就好,非常簡單。


新年到轉換心情,看看別的信用卡也hen開心。


【結論】

哇,2018年是台灣信用卡界「大通縮」的一年啊!看到各家銀行釋出的優惠,只會令人不斷搖頭…還好有聯邦銀行的「幸福暖暖」活動,這大概是唯二令人開心的好消息了吧。

另一個就是每一個月的JCB 10%活動,大家記得每月1號早上起來搶,這個都是起碼10%以上的回饋,一定要好好把握的啊~

好的,這一次的活動分析就到這邊,咱們下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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